随笔

 

 

前几天去亲妈家住了几天,

老头子新装修的大宅子还没办宽带,

美其名曰陪伴亲人,不如说是过去蹭网的。
在老妈家有幸见到正在交往的男朋友,

连续三晚都在一起用餐,

不谈知根知底地了解,

但从言行举止中能看出他是一个踏实的男人。

也是刷新了我对上海男人个性认知的底线。

 

 

他很无趣,

一辈子在公安系统工作,

让他在生活中和工作中一样古板。

在家里一副民警式的微笑,

除了洗碗做饭看新闻,没有别的兴趣。

也只有这样没有“个性”的人,

才能服侍好老妈。

 

 

回到家,好久没有见到的安曼,

顿时觉得她可爱了。

长久以来被我冠上的“熊孩子”的帽子居然不见了。

相比于那个叔叔,安曼的“忘形”正是我喜欢的。

想吃就吃,想玩就玩,想睡就睡,没有一点掩饰。

安曼小朋友

有些人从小就被过分管教了,

在棍棒下把自然而生的欲望全部压了回去,

日积月累,就成了“变态”。

我印象里好像没有人说我可爱,却有许多人说我乖。

现在看来,用乖字来形容我是多么刺耳,

字面上是褒义,事实却是胆小与怯懦。

幸好,通过恋爱,我找回了一部分真实的自己。

我开始不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,

直面自己的欲望,做自己喜欢做的事。

这样的“忘形”不正是一个人最可爱的地方么?

正如许多人喝完酒觉得快乐一样,

有的人只有在酒精的刺激下才会进入“忘形”的状态。

 
安曼凭借着她与生俱来的倔脾气,

依然保持着自己鲜明的个性。

保佑她永远不要被老一辈的思想左右,

不要做一个诚惶诚恐、小心翼翼、患得患失的小心眼女人。

自由地去恋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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